新生入学
第二十六条 新生持济宁医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等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山东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经上级部门批准为热门专业的,其学费收费标准在原基础上上浮10%,所有学费按学年收取。
第二十九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其 它
第三十条 根椐山东省人民政府有关大中专院校收费及提取相关费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学生实行“奖学金、贷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助学制度。
第三十一条 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6号
邮政编码:272067
招生电话:0537-3616888
E-mail: zsb0537@163.com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jn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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