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天津职业大学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天津职业大学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职业大学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职业大学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tc.edu.cn
电话:400-022-1978 022-60586049
微信公众号:“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咨询”
QQ:1918-588-588 1919-58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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