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录取查询方式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高职招生。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录取信息通过我院招生网http://60.30.242.230/students/index.html公布。
第二十八条: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022-87912328 8791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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