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起,我省自主招生志愿确认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5月5日至10日,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将进行志愿确认。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如未确认高校志愿,则视为放弃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据了解,今年全国共有85所高校(含南京师范大学等11所在省内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在我省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共确定自主招生入选对象4000余人。已被相关高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的考生,务必在5月5日至10日期间,登录江苏省高考志愿信息网(http://gkzy.jseea.cn)确认本人自主选拔录取志愿信息,并打印出《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由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确认后,上交考生所在中学。
5月15日前,考生所在中学须在高考志愿信息网上完成确认审核手续。
5月20日前,中学通过各地招办将志愿表逐级汇总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
5月25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据考生所确认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对入选考生名单再次进行审核后,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公示最终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是在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对入选考生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须亲笔签名确认。如考生同时被多所高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则只能从中选择确认1所高校。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对经公示无异议、且文化分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控线(11所省属改革试点高校享受相关政策的自主选拔录取考生除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相关高校规定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所确认的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在本科第一批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原定录取要求择优录取。
对不符合自主选拔录取标准的考生,高校将予以退档,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档时,对其中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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