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动画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吉林动画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识路16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动画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吉林动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摄影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每生每年16000元; 广播电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60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每生每年16000元;艺术与科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身体其他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建议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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