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按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设有各种等级的奖学金和特困补助,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同时还可申请国家贷款。
第二十条 被录取的考生报到时,必须持我校招生办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否则不予受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进入大学一年级后,由本人申请,通过相关专业考核,经学校批准后可以调整专业。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10-68475459。
2014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录取查询入口 学校网址:www.cy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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