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国际教育学院、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学院:
为了进一步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服务理念,满足学生发展需求,根据《河北金融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依据我校各专业的教学资源情况,现对我校2014年转专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范围
我校2013级正式注册的本专科学生;
二、转专业申请条件:
按照《河北金融学院学生手册》中《河北金融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之第五条“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转专业具体要求
1. 学生报名时间:4月8日——4月13日,过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地点:各系(院)党总支办公室;
3. 学生报名时需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4. 各系(院)必须严格审核学生的申报条件,审核完成后填写《各系转专业汇总审批表》。
5. 各系(院)于4月15日前,按时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提交申请学生的成绩单、学生所在专业综合总测评排名表(打印版)、以及《各系转专业汇总审批表》系书记签字并加盖系(院)总支公章后报送学生处;
6. 4月中下旬,学生处对各系(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安排转专业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学生关注学生处网站。
四、转出专业及转出计划
1. 由于教学资源所限,准予转入的本科专业有金融学、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四个专业,计划数为金融学45人、会计学15人、审计学10人、财务管理5人;每名学生可报2个专业;
2.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及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报名不受专业排名限制,不用参加转专业考试,本专业不得与其他专业同时申报;
3. 专科只限报国际教育学院所办专业。
附件1:《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