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落实各项教育资助、帮扶政策。落实学生资助各项政策,多形式宣传资助政策,多渠道筹措资助资金,提高社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扎实开展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奖补等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入学的权利。继续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更好的教育。做好工会和妇女儿童工作。
五、抓统筹,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区域、门类、学段之间的协调发展
16.调整高中阶段学校布局。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普职协调发展为目标,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普通高中分层办学、特色办学、分类发展,引导中职学校深化校企合作和集团化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以上。对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或存在严重违规办学行为的民办学校、机构依法予以注销。加强民办高中、中职学校的审批和年检。
17.促进普职协调发展。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工作力度,引导社会和家长选择学生适合的教育,促进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严格执行高中阶段学校通过招生平台统一招生政策,使普职比达到6:4。做好中职与高职院校、继续教育院校的衔接,鼓励中职毕业生参加“技能高考”,为中职毕业生提供深造机会。加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力度,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学籍注册、学历认证和毕业证书发放管理。积极创建国家级农村职成教育示范县。扶持湖北城市职业学校做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的创建工作。
18.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按照国家、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以服务黄石经济发展、对接黄石产业布局、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为总目标,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的内涵建设。转变职业教育发展方式,从过去单纯的规模扩张转变为全面的质量提升。进一步规范管理,主动适应产业发展需要和企业需求,做好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对接、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的对接、课程与岗位的对接、教材与技能的对接,提高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促进集团化办学实质性运作。深化“职业院校企业行”活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六、抓队伍,进一步发挥激励和制约两个作用,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教育工作者队伍
19.鼓励出名校、名师、名校长。以第30个教师节系列活动为契机,开展优秀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的评选,形成教育、家庭、社会共同推进教育发展的合力。大力加强先进教师典型的宣传工作,在社会上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名师待遇,形成名师光荣、争创名师的良好氛围。改革名师管理办法,将名师的评和用结合起来,实行动态管理和任期制。通过奖补方式建立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组建黄石教育讲师团,一季度组织一次宣讲或送教下乡活动。积极做好湖北名师、十佳班主任、十佳师德标兵和第九批特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
20.改进教师评先评优办法。完善教师评价机制,清理并统一教师评先评优项目和标准。在评先评优过程中重品行、重业绩,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打破论资排辈的老思维,建立以事实说话、以数据说话的教师评先评优工作机制,引导学校和教师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抓教学质量上来,让有德有能的教师获得相应的待遇和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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