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市教育局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审批流程
↵会议性质 |
申报分办 |
以市教育局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是指由市教育局相关科室组织的,请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人、市直学校(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
初 审 |
审 批 |
承 办 |
1、市教育局组织的全市性会议,由承办科室根据局领导的意见,提出会议方案报批。 2、市教育局二级单位组织的全市性会议,应提前7天向市教育局行文申报,明确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议召开事由、与会人员范围及规模、会议议程、经费开支渠道、邀请出席会议的领导名单。 |
1、经市教育局同意,二级单位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2、市教育局召开的会议,办公室要严格把关,并根据“精简会议、控制范围、压缩时间”的原则提出初审意见。 |
办公室初审后由承办科室或单位送分管局长、局长审批。 |
经审批同意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由会议主办科室(单位)根据局领导批示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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