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范围的通知》(湘教通[2014]47号)文件精神,2014年我院将面向湖南省内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2014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300名,将在全院5个专业中实施。具体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 科类 | 计划 | 学制 | 学费(元/年) |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 文、理、对口 | 100 | 3 | 5060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文、理、对口 | 50 | 3 | 5060 |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 文、理、对口 | 50 | 3 | 5060 |
电气设备应用与维护 | 文、理、对口 | 50 | 3 | 4600 |
油气储运技术 | 文、理、对口 | 50 | 3 | 4600 |
注:此收费标准为2013年经省市物价部门批准,如有变动以省、市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代收费用具体祥见新生入学须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条件: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含职高对口考生)(因故没参加今年高考报名的可于4月10日前到当地教育局高招办补报)均可报考我院。
2、报名时间:3月21日—4月24日。
3、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
4、资格审查:符合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具有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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