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4、录取原则: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学院根据考生文化综合课与综合面试的成绩,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如果没有录满,余额从参加湖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中以语、数、外三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考生的专业录取办法:学院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调剂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6、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预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http://www.czzy-edu.com和学院现场公布,考生可凭本人的高考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查询。
7、考生录取确认: 4月26日前学院将通过电话的形式联系预录取考生确认录取。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所有考生的名单和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4月30日前将所有考生的成绩库、拟录取考生信息库、拟录取考生名册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予以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对录取结果有异议考生于4月26 日前向各学院纪检部门和省考试院提出申诉,预期不予受理。
8、录取通知书寄发: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为高考报名时填报的地址。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八条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申请免试进入我院学习的人员,一律在我院招生办确认报名信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此类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还须交验有关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填写《湖南省2014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生资格审核登记表》。申请免试入学考生的有关证书原件等材料由学院招生办初审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审定。免试入学条件: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曾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以及参加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可免试录取。
第十九条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有关证件原件并附复印件,填写《湖南省2014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照顾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交学院招生办审核。报名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再补办照顾加分审批手续。加分条件:按照我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待遇
考生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后,于2014年8月底与统招生一并入学,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享受统招生同等待遇。
第二十一条 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
第二十二条 考生被我院单招正式录取,可转换一次专业但不得转入其他学校学习。
第二十三条 助学保障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安仁、宜章、汝城、桂东四个县的农村户籍学生享受罗霄山片区教育资助政策。
4、郴州市水库移民及子弟享受市本级移民教育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接受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在考试、阅卷及录取全过程的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 0735-2353313、2353191
第二十五条
户 名: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郴州北湖支行。
学院帐号:640901040008992
第二十六条
学院网址:http://www.czzy-edu.com
联系电话:0735-2351060 2353210 2353329 2322084(传真)
报名地址:郴州市王仙岭郴州大道8号
邮政编码:423000
电子邮箱:hnczzyzsb@126.com
乘车路线:市内乘13、21、22、27、33、36路公共汽车到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站下。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招生章程由郴州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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