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现场确认,我校2014年在沪依法自主招生正式报考人数为1305名,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213名(其中艺术类考生2名)、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17名(其中艺术类考生7名)、三校生1075名(其中艺术类考生81名)。由于本校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即将线上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与各专业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的关系不是很大,所以我校不提供各专业第一专业志愿的报考人数,敬请谅解。
附: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在沪依法自主招生测试及录取办法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历史和信息科技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按A=100分、B=90分、C=75分、D=60分、F=40分的标准对考生的各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进行折算。
2、考生另须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校测,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校测科目为素描、色彩,满分各为100分;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校测科目为信息技术基础,满分100分。
3、录取规则:
①第一志愿录取时,分专业类别,先按考生合成总分(合成总分=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校测成绩×300%+校内加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再对线上考生根据考生合成总分由高到低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非第一志愿录取时,在同一志愿范围内,分专业类别按考生的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不低于相应专业类别第一志愿已录取考生的最低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同分情况下按语文、外语、数学、信息科技、思想政治顺序依次比较单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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