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4〕1号)规定,除符合条件的应、历届三校生外,其他考生须先参加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即6月份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号,并由接受报名的区县招办按照高考报名工作规定做好高考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后方可报名参加本市2014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因此,请尚未参加2014年6月份高考报名的非三校生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高考的补报名,以免失去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的机会。注:6月份高考补报名事宜可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招办或者市教育考试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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