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4年在沪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已经市教委核准备案,将于1月7日正式向社会公布。与2013年相比,我校2014年在沪依法自主招生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1)新增“电子商务”和“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2个专业招生,“旅游管理”和“国际商务(服务外包)”2个专业(专业方向)则暂停招生。
(2)总招生计划与2013年持平,但对不同类别生源的招生计划进行了适当调整。
(3)“加分政策”中增加“获得声乐、器乐或舞蹈八级以上(含八级)考级证书,并经本校专家组面试认定为具有声乐、器乐或舞蹈特长者,加15分”和“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可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20分、中级证书者加10分”2项规定,其中对获得声乐、器乐或舞蹈八级以上(含八级)考级证书并拟进行认定声乐、器乐或舞蹈特长的考生须于2014年2月10日9:00-15:00(过时不再受理)到本校面试合格后方能获得加分资格,对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可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高级证书或中级证书的考生须与填报本校的第一专业对口方能给予相应的加分。
(4)调整2项“加分政策”规定至“免笔试直接录取政策”中,并对部分“加分政策”规定的加分分值进行了调整。
(5)“录取原则”中增加“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的最低录取资格线不得低于相同专业类别三校生的最低录取资格线”的规定。
有关我校2014年在沪依法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的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以及分专业招生计划等内容考生可查阅即将公布的《2014年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简章》(该简章将于1月7日与招生章程同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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