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非艺术类专业:
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学校加分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录取总分相同,则比较素质技能测试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报考艺术类专业
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素描+色彩)+学校加分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素描、色彩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四)退役士兵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执行。
(五)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考生录取规则:
如我院在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有计划缺额,则录取后续志愿报考的考生。录取规则为(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相同):
A类考生: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B类、C类考生: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十一、录取结果的公示与备案
(一)录取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录取名单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十二、报到和新生管理
(一)录取的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院办理报到、缴费手续,未经申请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后,我院将组织新生进行职业通识教育。职业通识教育期间的书籍费、资料费、住宿费由学生自理,不另收其他教育费用。职业通识教育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根据教委文件精神,录取的新生统一于2014年秋季入学。
十三、收费标准
(一)学费:一般高职专业 7500元/学年 (沪价行[2000]120号)
艺术类专业 10000元/学年 (沪价行[2000]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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