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单独招生加分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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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考生可以享受加分和报考奖励?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二)学校政策加分 1.学校将根据考生2013年前(含2013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的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 2.优秀生、特长生加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各类别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3.学籍所在中学校长推荐应届毕业考生加10分。(校长推荐生名额确定为一所学校报名人数5人(含5人)以下,可推荐1名考生;报名人数在5人以上,校长推荐人数不超过报名考生20%。) 4.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31日前通过EMS寄至学校招生与就业处。综合素质考核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5.加分情况,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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