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2014年专科层次自主招生章程(4)

上海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上海高考招生简章

2014-3-21 13:20:52 文/左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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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电话 021-58137880 68130020 68130021

十二、投诉监督电话 021-58139599

十三、网址 http:// www.gench.edu.cn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其他须知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3〕62号)文件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退役士兵考生的报名办法,按照市教委、市民政局制定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

(1)2014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招考热线”网上报名时同时填报2所院校志愿,我校最多可填4个专业和1个专业愿否调剂志愿。

(2)我校招生计划按有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生、历届高中生、应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高中生、三校生、退役士兵分列,考生在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时,按不同类别,根据实际公布招生计划填报专业志愿。

(3)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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