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4)

重庆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重庆高考招生简章

2014-3-20 14:21:07 文/姚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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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获奖证书或红头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注:资格审查后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3.考试科目及安排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3门,总分700分。

①特长测试(学院按考生报考项目进行测试,总分300分);

②文化基础测试(全市统一考试,笔试,总分300分);

③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全市统一考试,计算机上机考试,总分100分)。

(2)考试时间:特长生特长测试时间为2014年3月22日9:00~16:00;文化基础测试、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时间为:2014年3月29日~3月3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重庆大学城),具体考室详见准考证(特长生测试地点到校后统一安排)。

(4)参加特长测试的考生,自备运动装备或乐器(学院只备有钢琴)。

4.特长测试成绩及合格名单公布

特长测试成绩及合格名单网上公布时间:2014年3月24日9:00,合格人数不超过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总计划的5%。

(二)技能获奖免试生:

1.报名条件

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按上述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完善报名及缴费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于2014年3月13日9:00~16:00到学院招生处(办公楼106室)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免试录取。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免试生报名表》(考生所报专业应与获奖项目具有紧密相关性,点击下载);

(3)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资格审查后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三)特殊考生(复员退伍军人、孤残儿童):

1.报名条件

(1)凡已参加重庆市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复员退伍军人考生;

(2)已参加重庆市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孤残儿童考生(预科直升生和中职直升生除外)。孤残儿童主要是指经当地民政部门核定符合认定条件的事实孤残儿童。

2.报名及资格审核

按上述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完善报名及缴费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于2014年3月13日9:00~16:00到学院招生处(办公楼106室)提出申请,学院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4年3月20日公示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1)退伍军人考生报名材料包括:

①《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4年高职单招“复员退伍军人”考生报名表》(点击下载);

②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复员退伍证明和相关获奖证书或红头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注:资格审查后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2)孤残儿童考生报名材料包括:

①《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4年高职单招“孤残儿童”考生报名表》(点击下载);

②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相关获奖证书或红头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注:资格审查后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3.考试科目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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