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2014年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音乐表演专业技能考试,是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音乐表演类(如声乐演唱、钢琴演奏、乐器演奏等)或与音乐表演相关类专业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二、考试目标与要求
(一)考试目标
主要测试考生音乐舞台表演水平及相关各方面的音乐素质,要求考生能艺术性的进行舞台表演、具备良好音乐基础知识。选取在音乐表演专业中有潜力、能继续发展的学生进行高等职业技术培养。
(二)能力要求
音乐表演专业技能考试,选择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开设的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视唱练耳课程,考查学生的专业水平及专业基础课程的掌握程度。
三、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及内容 | 分值 | |||
音乐表演专业考试 | 主 专 业 考 试 | 声乐演唱专业 | <!--[if !supportLists]--><!--[endif]--> <!--[if !supportLists]--><!--[endif]--> | 350分 | |
钢琴演奏专业 | <!--[if !supportLists]--><!--[endif]--> <!--[if !supportLists]--><!--[endif]--> <!--[if !supportLists]--><!--[endif]--> | ||||
器乐演奏专业 | <!--[if !supportLists]--><!--[endif]--> <!--[if !supportLists]--><!--[endif]--> | ||||
特长展示 | <!--[if !supportLists]--><!--[endif]--> <!--[if !supportLists]--><!--[endif]--> | 50分 | |||
专业素养 | 视场练耳考试 | 考试形式包括听音、节奏模仿、看谱视唱。考试细则见附件四 | 90分 | ||
文化知识 | 另见文化知识相关要求 | 210分 | |||
总 分 | 700分 |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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