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我院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校内外专家进行命题、阅卷、面试。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违规处理规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评卷: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及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分科类分专业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分科类分专业录取。按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三)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学院可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五)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成绩提出预录名单并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六)公示预录名单:4月17日学院将预录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七)4月22日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八)4月24日左右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九)5月1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我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对于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八、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九、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3月初起 | 考生报名 |
4月9日 |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并公示 |
4月12日 | 考生到校确认信息、领准考证、看考场(校外考点另行通知) |
4月13日 | 考试 |
4月14-15日 | 阅卷、评分 |
4月17日 | 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4月22日 | 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 |
4月23日 | 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
4月24日 | 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
5月10日前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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