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测试学生的思辨能力、语言运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思想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以及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方面;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侧重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测试。
(二)考试安排
1.准考证领取:4月12日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中心领取准考证、看考场。
2.考试时间及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 形式 | 考试地点 | |||
考生类别 | 固定科目 | 选考科目(一门) | ||||
4月13日 | 上午 9:00-11:00 | 文史、理工、 艺术 | 语文1、外语1 | 数学1、计算机1 | 笔试 | 山东科技 职业学院 |
对口高职 | 语文2、外语2 | 数学2、计算机2 | ||||
下午 2:00开始 | 专业素养测试(各专业组分别进行) | 面试 | ||||
3.考试地点:
考点原则上设在山东科技职业学院,若同一区域考生相对集中或超过60人,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以设分考点。
(三)考试成绩的确定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由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与专业素养测试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特长以及获得荣誉情况优先录取。
2.凡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可凭有效证书作为加分依据:
(1)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三好、优秀学生(优干)等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省级加30分,市级加20分)
(2)体育类个人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团体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及个人项目三级运动员。(加30分)
(3)文艺类获得省级及以上文艺比赛个人三等奖以上。(加20分)
(4)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中级加20分,高级30分)
注: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计算。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参加专业素养测试,其文化考试免试。
(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市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2)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学习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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