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项目评分标准
①手语模仿评分标准
考核 类型 | 项 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点 | 评分标准 |
过程性考核 | 手语 模仿 | 手语认知、 手语动作模仿 | 在规定时间内,准确手译任选词汇20个 | 每正确完成一个手语动作即得5分,错误或者未能完成者不得分,共计100分 |
小计 | 100分 |
②律动表演评分标准
考核 类型 | 项 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点 | 评分标准 |
过 程 性 考 核 | 律动表演 | 律动创编表演(小组合编创作符合主题音乐作品的一组律动动作) | 仪表大方自然、律动表演节奏感的体现、律动表演动作的舒展性、协调性及韵律感、律动表演的情感表现力 | 律动表演节奏感的体现(优秀20分、良好15分、一般10分);律动表演动作的舒展性、协调性及韵律感(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律动表达的情感表现力(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仪态仪表自然大方(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 |
动作模仿(模仿一个律动舞蹈组合) | 音乐元素的律动表达、音乐节奏感的把握、律动动作的舒展、优美 | 正确、完整、流畅、富于表现力模仿出律动组合得50分;正确、完整、较流畅模仿出律动组合得40分;较正确与流畅模仿出律动组合得30分;部分模仿出律动组合得20分;全部错误得0分 | ||
小计 | 100分 |
③残疾儿童行为矫正技术评分标准
考核 类型 | 项 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点 | 评分标准 |
过 程 类 考 核 | 残疾儿童行为矫正技术 | 矫正用具及材料的准备 | 在规定时间内(5分钟)准备好相应的用具及矫正材料 |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分);在规定时间内, 部分完成(12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0分) |
行为矫正技术的选用 | 在规定时间内(2分钟)准确说出行为矫正技术的名称 | 正确说出行为矫正技术的名称得10分;错误得0分 | ||
行为矫正技术的应用步骤 | 在规定时间内(8分钟)说出异常行为的矫正步骤 | 步骤清晰完整,有基线阶段、引入治疗阶段、 撤出技术阶段、后效跟踪4个阶段得40分;步骤部分完整,4个阶段,每个阶段中最少有1步,则得20分,依序判定;没有矫正阶段得0分 | ||
小计 | 7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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