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2014年自主招生考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有关自主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自主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如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可以直接来我院就读。若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不能再报考专科,只能参加本科阶段的录取。凡被本科三批及以上批次院校录取的考生,若选择到本科院校就读,我院将按有关规定退还学生交纳的全部费用(不含报名考试费)。
第三条 学院概况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唯一一所为生物医药产业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坐落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
学院积五十年职业教育办学经验,一直以行业专业性强、学生理论和实践能力强、毕业生就业前景好、就业率高闻名遐迩。近些年毕业生就业率更高达96%以上,就业区域辐射京津冀和环渤海经济技术产业带。
学院多渠道加强与行业、企业联系,积极开展与行业内外企业、院校的合作,不断探索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我院和天津医药集团、瑞澄大药房、北京悦康药业等十几家企业,开展了订单培养班,通过“订单班”的培养让学生“入学即入职”。“订单班”培养的学生自进入学院开始,在享受国家“奖、贷、助”等奖励和资助的同时,还能享受企业的资助政策。
学院全面提升学生的学业水平。在学院进行专科学习的同时可以得到本科教育。与中国药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进行专、本科专业无缝对接,在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同时,即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文凭。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制定自主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自主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自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综合能力考试由我院和其他院校联合组织实施,专业素质考试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4年面向天津市考生的分专业自主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类别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01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
文理兼收
3年
15
5000
02
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
文理兼收
3年
10
5500
03
生物制药技术
文理兼收
3年
40
5000
04
药物制剂技术
文理兼收
3年
25
5000
05
药学
文理兼收
3年
25
5000
06
中药
文理兼收
3年
25
5000
07
生物实验技术
文理兼收
3年
10
5000
08
药品经营与管理
文理兼收
3年
20
5000
09
电子商务(医药)
文理兼收
3年
10
5500
10
保健品开发与管理(营销)
文理兼收
3年
10
5000
合 计
190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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