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天津市相关规定,2014年继续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历史:1978年建校,前身是天津大学石油分校。2000年改建为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条件:学校位于滨海新区,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全日制综合性高职学院。占地面积779亩,在校生近8000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生活便利。开设石油化工类、建筑工程类、机电工程类、经济管理类、信息技术类、艺术类等专业33个,职业特色突出。其中,石油工程技术专业为市高校重点专业,工程造价和石油化工生产技术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005年我院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7年被确定为天津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2009年被教育部与天津市政府命名为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就业优势: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与众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稳定的用人关系,毕业生就业率历年保持在95%以上。学院“订单式”培养人才计划受到了多家用人单位的高度认可。学院地处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新区作为国家重要发展战略,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世界500强企业有百余家落户滨海新城区,航空航天、石油石化、装备制造、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文化产业等众多产业集群,将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就业空间。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14年分专业自主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元/年)
备注
1
石油工程技术
35
三年
5000
理科
2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15
三年
5000
理科
3
油气储运技术
10
三年
5000
理科
4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5
三年
5000
理科
5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
三年
5000
理科
6
工程监理
20
三年
5000
文理兼招
7
建筑工程技术
20
三年
5000
文理兼招
8
工程造价
35
三年
5000
文理兼招
9
工程造价(安装工程)
20
三年
5000
文理兼招
10
会计电算化
30
三年
5000
文理兼招
合 计
220
注:如政府当年度出台相关学费标准,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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