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14年度空军招飞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总政治部相关文件精神和空军招飞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14年度招收空军飞行学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飞计划和开招地区
2014年度空军面向全省招收飞行学员,招飞计划以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总政治部通知为准,任务数由全省统一掌握,不分配到各市(州)。空军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将在统一招收的空军飞行学员中选拔产生。
二、招飞条件
(一)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男生,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身高165-185厘米,体重50公斤以上,按空军标准视力表双眼裸眼视力在0.8以上,未进行近视屈光手术。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无色盲、色弱,无纹身、刺字。
(三)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学生须具有开招地域正式户籍、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语、俄语),预估成绩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左右。
三、工作安排
我省2014年度空军招飞工作,从2013年10月开始,到2014年7月上旬结束,具体分六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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