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第三批普通专科B类院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原则和顺序广东省第三批普通专科B类院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原则和顺序:
(一)第三批普通专科B类(含文、理科)、高职类投档原则和投档顺序:
1.投档原则:以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电子档案供高校择优录取。
2.投档顺序:按照1:1的投档比例分两个步骤投档,将考生的电子档案一次性提供给院校审阅,由院校择优录取。
(1)先按调整后的分数线(即文、理科280分,高职类170分)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投考生征集的1-3志愿档案(高职类一次性投考生征集的1-2志愿档案,下同);
(2)再按征集志愿资格分数线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投考生征集的1-3志愿档案。
征集志愿投档时,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该批次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投档原则和投档顺序
1.投档原则:按1:1的投档比例,以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投档时,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然后在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对征集志愿录取的高校若投档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省招生办公室视院校生源情况在征集志愿各类别资格线上,按上述投档原则一次性提供档案给高等学校择优录取,资格线则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投档顺序:第一步按省招生办公室调整后的分数线(音乐文化245分、术科统考155分;美术文化245分、术科统考165分;体育文化265分、术科统考170分)一次性投考生征集的1-2志愿档案。第二步对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按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征集志愿资格线投考生征集的1-2志愿档案并一次性提供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
普通高考考生征集志愿工作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考生征集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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