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2013年高考招生章程(3)

甘肃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甘肃高考招生简章

2013-5-30 10:49:32 文/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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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文化成绩及艺术体育类专业课成绩测试等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实行预收结算制,基本学费标准为:文科类:3800元/人·学年,理科类:4300元/人·学年,艺术类,除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6900元/人·学年,体育类:4300元/人·学年,工科类:4500元/人·学年,外语类:4400元/人·学年;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11000元/人·学年,住宿费:900—1200元/人·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对中学阶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以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高考优秀文理科学生,或体育艺术类专业课特别优秀的学生,入学报到后,学校颁发高考成绩优异奖。

第三十条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申请转换专业,具体细则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学校有一套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其中学校奖学金设有10余项,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超过60%;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社会资助金等20余项,每年受助学生比例达到40%。除此之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三十二条西北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nwnu.edu.cn;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nwnu.edu.cn;新浪微博:http://weibo.com/nwnu10736;腾讯微博:http://t.qq.com/nwnuzhaosheng;QQ咨询:702455243;E-mail:zsks@nwnu.edu.cn;电话:0931-7971922,传真:0931-7971922;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邮编:730070。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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