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在内蒙古的招生录取规则原则上按照“专业清”执行。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
1.学费:我院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文理科各专业7000-10000元/年·生之间。
2.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生(最终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奖助学金
我院在校生可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还专为贫困学生设立了“资助贫困学生奖助学基金”,为新生报到开放“绿色通道”,为在校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三条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普通专科教育培养方案要求的各项内容,经全面审查合格准予毕业者,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我院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十五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1:重庆市九龙坡区袁家岗161号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B区
招办电话1:023-68671940、68671911
咨询地址2:重庆市璧山璧青北路1001号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A区
咨询电话2:023-41586181
学院网址:www.cqevi.net.cn
学院邮箱:jd1260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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