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考招生章程(3)

重庆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重庆高考招生简章

2013-5-17 14:48:37 文/李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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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手续。凡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省(市、自治区),我院不再受理其助学贷款申请。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和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在当地的县(市、区)教委贫困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入学。我院对特困生实行困难资助,同时辅以勤工助学制度,以保证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学费、住宿费、网址、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学费:按照涪发改委(2010)750号文件规定收费,文理科类每学年每生均收5500元。

第二十七条食宿费:按照涪发改委(2010)135号文件规定收费,其中:公寓住宿四人间1200元/学年;公寓住宿六人间1000元/学年;普通住宿500元/学年。

第二十八条学院网址:http://www.cqgmy.cn

第二十九条招生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023-72806301 72806302 72806303 72806304 72806305

2、招生咨询QQ:

973921111 973931111 973941111 973951111 973961111

3、电子信箱:cqgmzsb@163.com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特别声明:我院未委托任何社会招生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事宜,未经我院招生部门录取而产生的问题我院概不负责。考生和家长如遇招生诈骗等问题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我院纪委反映或投诉。投诉电话:023-72806353。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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