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3)

重庆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重庆高考招生简章

2013-5-17 14:46:32 文/齐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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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州区政府关于《万州籍高职学生资助实施方案》通知出炉,具有正式学籍、生源地属万州籍、在万州区内高校就读的高职学生。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区政府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每月资助200元,每年以10个月在校时间计算),给予生活费资助。

4.学院将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 学费、住宿费、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学费: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普通类按专业不同在5000元/年—6000元/年之间,具体各专业收费详情请查看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学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学院网址:http://www.cqsxedu.com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电话:(023)588002235880063458805566传真:(023)58800634

第二十七条邮政编码:404155

第二十八条电子邮件:sxzyxyzb@163.com

联系人:柯老师陈老师万老师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特别声明:我院未委托任何招生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事宜,未经我院招生部门录取而产生的问题我院概不负责。考生和家长如遇招生诈骗等问题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我院纪委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23-58800223。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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