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3年高考招生章程(2)

上海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上海高考招生简章

2013-5-07 16:08:10 文/倪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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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高职高专录取为会计专业的考生,录取结束后,根据其投档成绩和高考英语笔试成绩,选拔部分考生进入会计(涉外会计)专业学习;

10、具体招生相关政策及招生办法详见“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招生网”。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7705115、67705238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7705159、64278346

十四、网址

www.lixin.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其它情况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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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各地高校招生章程

2013年全国各地高校招生计划

更多上海立信会计学院高考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查询相关信息请点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专题页:/gaokao/Special/shanghailixinkuaijixue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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