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条件
(一)政治条件。考生本人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从事公安工作。考生本人还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二)身体条件。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考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 1.70 米,体重不低于 50 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 1.60 米,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身体匀称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有良好的协调性和柔韧性;左右眼单眼裸视力为4.8 (含)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嗅觉不迟钝,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须在正常范围内;思维敏捷,心理健康。
(三)体能条件。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为:
男生:①立定跳远:2.2米以上(含);
②50米跑:7〞1以内(含);
③俯卧撑:10秒钟完成6次以上(含)。
女生:①立定跳远:1.5米以上(含);
②50米跑:8〞6以内(含);
③仰卧起坐:10秒钟完成5次以上(含)。
五、填报志愿及录取办法
(一)我院为提前批(二类本科)录取院校。凡欲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将我院志愿填写在本科提前批志愿栏内。
我院在录取涉外警务学专业的考生时,参考高考英语成绩。
(二)欲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4月27日(周六)、28日(周日)到我院领取政审表,并在加试前完成政审,加试时将政审材料交面试考官。
(三)凡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请于6月14日至16日(周五至周日),参加我院组织的招生加试,加试内容包括:政审、面试、体检复查、体能测试。
(四)我院对报考的考生,从高考分数、政审、面试、体检复查、体能测试五个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对于第一志愿专业未能录取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院校录取。我院执行北京市2013年招生工作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
六、学生待遇及管理
已被录取的考生,凭我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日期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即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我院要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经市高招办批准退回原区、县招生办公室。
我院按北京市教委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含网络安全与执法方向)、交通管理工程专业每学年4600元,其它专业每学年4200元;住宿费每学年750元;同时,按公安部有关规定,学生需缴纳部分警服费。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集中住宿,统一着人民警察制服,实行警务化管理。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并按有关规定发放伙食补贴。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按学籍管理规定,我院对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毕业证书,为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毕业生经有关部门进行政审、体检、心理测试和身体素质考核,并通过北京市公务员职位考试,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者,由北京市公安局择优录用。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