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校 2010年面向湖南省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所占当年招生总计划数比例按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省内高中毕业生,且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1、德智体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学业成绩(文史类或理工类)优秀,综合素质高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或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三等奖以上(含),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优胜奖以上者。
3、在创新、发明、文学、语言或某学科方面有突出才能者。
4、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含)优秀学生、优秀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在服务社会公益事业表现突出、思想道德品质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5、具有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才能者。
三、选拔程序
1、报名
2010年我校自主招生报名采取“优质生源基地”中学直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其中我校将参照各“优质生源基地”中学近年来被我校录取人数给予5-8人的直荐名额,未获得直荐资格学校的考生采取学校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向我校申请。
所有学生(含直荐和自荐)于2010年6月9日—11日登录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在网上进行报名,并打印《湖南师范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如实填写学生成绩(含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并签署推荐意见后,附有效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以EMS方式邮寄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其中“优质生源基地”中学直荐学生材料由中学统一邮寄,并附上湖南师范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中学直荐优秀学生汇总表。
网报成功后,考生可凭报名号在网上查询自己的所有状态,我校最终以考生邮寄或送达我校的纸质报名材料为准。截止日期:2010年6月14日。
2、材料审查及复试名单确定
“优质生源基地”直荐考生直接参加复试;个人自荐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可直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是否通过初审以及复试安排,我校不再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本人。
3、复试
复试报到时间:2010年6月16日
复试时间:2010年6月17日
复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和英语的大纲范畴,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特长进行考察。复试只在我校校本部设立考点,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高考文化准考证、有效证书材料原件到我校报到参加复试。
4、合格证的发放
我校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划定合格线,发放合格证。经专家组认定确实具有突出表现或特殊才能者,可直接发放合格证。
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录取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文件精神,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按以下办法予以录取:
高考总分达到湖南省本科一批文史或理工最低控制分数线,取得我校自主招生合格证且在自主招生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加10分参加专业志愿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122号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收)
邮编:410081
电话:0731-88872222
传真:0731-88872222
学校网址:http://www.hunn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hu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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