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情况说明
根据各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专科院校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测试,而是认可其省内相关专业联考(统考)成绩,无联考(统考)成绩的专业认可所有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成绩。因此,我院规定:
(1) 各省已组织联考(统考)的各专业,我院认可其联考(统考)专业成绩,只要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当地专科资格线,均可报考我院该专业,录取原则按各省规定执行
(2) 各省未组织联考(统考)的艺术专业,我院认可本科院校的专业成绩,只要取得任何一所本科院校的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成绩在艺术专科资格线上,均可报考我院,我院按志愿和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008年各专业分数统计 | |||||||||
专业 | 山东 | ||||||||
最高分 | 分数线 | 录取原则 | |||||||
主持与播音 | 458 | 260 | |||||||
影视广告 | 468 | 208 | |||||||
电视节目制作 | 491 | 332 | |||||||
电视节目制作(文) | 551 | 374 | |||||||
有线电视工程技术 | 509 | 235 | |||||||
广播电视网络技术 | 532 | 235 |
艺考相关文章
发现更多好内容
咦!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