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2012年江苏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和往年相比,高招有四大变化提醒考生注意:一是不再设提前专科批次,包括航海、公安类;二是对违规考生处罚力度加大,由停考1年变为停考1-3年;三是2015年起取消小语种加10分投档的照顾政策;四是今年开始试点定向培养直招士官。
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文化统一考试江苏省考试时间安排表
时间
6月7日
上午
语文
9:00-11:30
(文科考生考试时间另增加30分钟)
下午
数学
15:00-17:00
(理科考生考试时间另增加30分钟)
6月8日
外语
15:00-17:00
6月9日
物理 历史
9:00-10:40
(两门选测科目同时开考)
化学 生物
政治 地理
15:00-16:40
(四门选测科目同时开考)
今年招生4大变化
1 录取批次取消提前专科
今年高校录取工作分7批进行,依次为:1.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文科类、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航海院校及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公办本科院校; 体育类、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2. 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3. 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4. 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5.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6. 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7. 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往年提前批次包括提前本科和提前专科,提前专科主要是航海和公安类院校。而今年则取消了提前专科批次,而是合并到专科院校录取中。
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袁桂华副处长解释说,提前专科计划量很少,像公安类只有40个左右,而且航海类放在提前批招生源并不充足。合并到第六批专科招生中,提高了录取效率,估计能节约两天的时间。这也方便了争取外省本一计划更多投在江苏。
2 违规考生停考1年变为1-3年
今年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比往年加大了。往年通常是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而今年除了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外,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如组织团伙作弊的;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对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则取消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撤销招生工作职务并给予调离现工作岗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考试、录取过程中违反规定,严重违背招生诚信、破坏招生秩序的高校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取消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3 2015年起取消小语种加分
今年的照顾政策与去年一致: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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