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职业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江苏高考招生章程,艺考

江苏高考招生章程

2018-5-14 15:55:07 文/潘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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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职业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高校代码:1310、1479(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

高校名称:南通职业大学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批准成立时间:1973年

录取批次: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

校   址:南通市青年中路89号

   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高等学校招生行为,保证高等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南通职业大学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国有公办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地处“上海经济一小时圈”——南通,是江苏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是国家首批创建的职业大学之一。办学四十年来,名师云集,人才辈出,以“厚德远志,格物致知”为校训,形成了独特的办学理念和“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优良学风,是理想的治学园地。学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8%以上,连续八次被江苏省政府授予“江苏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学生毕业时,学校颁发经江苏省教育厅验印、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学校还为学生构建了便捷、通畅、完善的“专科→本科”学历提升体系,其中“专转本”的上线率保持在90%以上,录取率及高分段考生人数一直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与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重点高校联办“专接本”,目前在校“专接本”学生近2000人,每年有十多人直接考取了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江苏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通职业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报考条件

   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为基础,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需满足4C1合格;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取得所有七门课程成绩且D级不超过三门。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异常者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为便于今后就业,考生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

四、录取规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调档比例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比例为准,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文、理分开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

   3、普通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语、数、外三门统考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进行录取;当分数仍相同时,则文科生再依次按照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当分数仍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4、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文化考试(含语数外三门统考和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和江苏省专业统考。对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文化分为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再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核准的公办专科学校最新标准进行收费。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文科4700元,工科5300元,嵌入式培养专业7100,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800元,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5300元。具体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住宿费:500~1250元/年。

学校提供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特困生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六、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七、信息公开

    按照“阳光工程”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本校网站或相关招生宣传资料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警惕招生诈骗。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3-81050716, 81050718
传 真:0513-81050717
学校网站:www.ntvu.edu.cn
通信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89号,南通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6007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南通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通职业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外省)

高校代码:11052(国标)  高校名称:南通职业大学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批准成立时间:1973年

录取批次: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

校   址:南通市青年中路89号

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高等学校招生行为,保证高等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具有我校招生计划的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南通职业大学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国有公办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地处“上海经济一小时圈”——南通,是江苏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是国家首批创建的职业大学之一。办学四十年来,名师云集,人才辈出,以“厚德远志,格物致知”为校训,形成了独特的办学理念和“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优良学风,是理想的治学园地。学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8%以上,连续八次被江苏省政府授予“江苏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学生毕业时,学校颁发经江苏省教育厅验印、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学校还为学生构建了便捷、通畅、完善的“专科→本科”学历提升体系,其中“专转本”的上线率保持在90%以上,录取率及高分段考生人数一直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与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重点高校联办“专接本”,目前在校“专接本”学生近2000人,每年有十多人直接考取了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各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通职业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报考条件

   凡取得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良好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异常者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为便于今后就业,考生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

注:报考空中乘务的考生除满足2018年高考录取的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举止端庄;2.身高女性163cm--174cm,男性173cm--184cm;3.双眼矫正视力(E形表)不低于4.8;4.色觉、嗅觉正常;5.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6.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7.无精神病史,心理正常,无慢性疾病史,没有做过重大外科手术,肝功能正常;8.无口腔异味,脚部无明显内外八字。9.我校对空中乘务专业的学生,在新生报到后将进行统一面试,对照条件差距较大的学生将动员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四、录取规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公平、公正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普通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符合录取条件的2018年进档外省考生,保证录取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

   3、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各省统考控制线的考生,按各省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专业录取。

   5、各专业(专业类)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核准的公办专科学校最新标准进行收费。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文科4700元,工科53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800元。具体以各省公布为准。住宿费:500~1250元/年。

空中乘务专业为我校与“上海廉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项目,除学校正常收取学费5300元/学年外,由企业另收取企业培养费20000元,该费用分两次收取,第一次在大一入学时收取10000元,第二次在大三开学时收取10000元;专业服装费2000元,新生到校报到后将由专业公司量身定制制服,含秋装、夏装、冬装等。

   学校为安徽、浙江、河南、山东四个江苏周边省份2018年新生在校期间提供1000元/年交通补贴,其他外省2018年新生在校期间提供2000元/年交通补贴。另外学校还设立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特困生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六、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七、信息公开

   按照“阳光工程”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本校网站或相关招生宣传资料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警惕招生诈骗。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3-81050716,81050718

传 真:0513-81050717

学校网站:www.ntvu.edu.cn

通信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89号,南通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6007

 咨询QQ:1453339302

 微信公众号:南通职业大学招生办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南通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通职业大学2018年普高注册章程

一、院校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310

院校全称:南通职业大学

院校性质:公办,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高职(专科)

二、院校简介

南通职业大学创建于1973年,是一所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总面积1000多亩,建筑面积40多万平方米,教职员工近1000人,在校生近1.8万人。

学校有国家级重点专业5个,省级重点专业19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9个;建有国家级实训基地4个、省级实训基地4个。学校是国家级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江苏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

学校建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专任教师中正、副教授比例达57.21%,青年教师中博、硕士研究生比例达80.54%。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学校连续八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还为学生构建了便捷、通畅、完善的“专科→本科”学历提升体系,其中“专转本”的上线率保持在90%以上,录取率及高分段考生人数一直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与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重点高校联办“专接本”,目前在校“专接本”学生近2000人,每年有十多人直接考取了硕士研究生。

三、招生计划

以江苏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注册条件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取得考分、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或同等学历的学生,均可申请我校注册入学。

申请注册入学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要求。

五、录取办法

1、我校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2、对申请注册我校的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以语数两门分数之和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是否录取。

3、录取程序

注册入学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2)我校审核。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我校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我校预录取考生。

(3)计算机匹配录取。凡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我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注册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8月6日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等报我校审核。

(1) 荣获校级以上(含校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的考生。

(2) 在体育、艺术方面有特长或在学科竞赛、创新创造方面有专长的考生。

(3) 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六、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学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南通职业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学费:文科4700元/学年,工科5300元/学年。

八、奖、助、贷政策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贷、助、补、减、免”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及企业奖、助学金。专门面向贫困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方便学生就读期间取得劳动报酬。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89号

邮政编码:226007              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

招办咨询电话:0513—81050716、81050717、81050718

咨询QQ:1453339302            传真:0513—81050717

学校网址:http://www.ntvu.edu.cn

微信公众号:南通职业大学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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