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录取信息统计表(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本科批次)
分数换算原则:
①表演、舞蹈表演(本科)等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③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注:
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分数换算原则:
①表演、舞蹈表演(本科)等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③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注:
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