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2011年9月3-4日
二、报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
三、各专业校区分布情况
1、以下专业学生在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学习和生活。
小学教育、地理科学、旅游管理(含专升本)、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应用心理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自动化、园林、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海南民族预科、教育学、学前教育、绘画、美术学、艺术设计、舞蹈学、音乐学。
2、以下专业学生在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校际1号路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学习和生活。
化学、应用化学、制药工程、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软件工程、公共事业管理、日语、英语、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新闻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中英校际合作英语(涉外文秘方向)、中英校际合作旅游管理、中英校际合作金融学(涉外金融方向)。
四、交通的具体事宜详见“入学交通指南”。
五、学校要求新生不要提前到校。如确需提前到校的,可联系学校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管理科,在南校区可提供少量的客房,住满为止。联系电话:0898-65865386、0898-65881100。
六、要求自带纸质档案省份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所在市县(地区)招生办领取纸质档案,入学报到后由所在学院统一收取,学院集中后交给学生处。
七、因故不能依时到校报到者,应事先通过电话和所在学院的学生工作人员请假,但时间不能超过七天。否则,我校不再给予办理入学手续。各学院的学生工作人员联系电话详见“海南师范大学各学院学生工作人员通讯录”。
八、入学缴费具体情况
1、学费收费标准:
⑴4180元/年的专业:
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师范)、小学教育(中文与社会方向)(师范)、教育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对外汉语(师范)、新闻学(非师范)、历史学(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海南民族预科;
⑵4600元/年的专业:
小学教育(数学与科学方向)(师范)、地理科学(师范)、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非师范)、旅游管理(非师范)(含专升本)、化学(师范)、应用化学(非师范)、制药工程(非师范)、应用心理学(师范)、经济学(非师范)、金融学(涉外金融方向)、会计学(非师范)、人力资源管理(非师范)、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非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非师范)、统计学(非师范)、物理学(师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非师范)、自动化(非师范)、教育技术学(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软件工程(非师范)、电子商务(非师范)、园林(非师范)、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社会体育(体育旅游与运动康复方向)、公共事业管理(非师范)、英语(涉外文秘方向)(非师范)、英语(师范)、日语(非师范)、法学(非师范);
⑶6000元/年的专业:
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
⑷8800元/年的专业:
绘画(非师范)、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非师范)、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
⑸涉及中英校际合作项目的专业收费标准按海南省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执行。
2、住宿费收费标准:
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别为500——1200元/年不等,入校后根据实际入住楼宇标准结算。
3、缴费方式:
新生统一通过银行缴纳学杂费(不收现金),请在
九、教材自愿征订有关情况
新生自愿征订教材。教材费结算采取预收款后征订,期末结算,多还少补的方式结算。凡需要征订教材的新生,请在
十、除海口市户口的新生外,所有新生均要求将户口迁入海南师范大学。具体事项详见“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十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入校交学校审核确定后,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十二、按国家要求,新生入学后,将统一进行军训,有关军训的工作要求详见“新生参加军训须知”。
十三、新生凭缴费收据进行注册。根据2005年4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
十四、报到时,将党、团组织关系和13张免冠正面一寸半身相片交所属学院(其中交2张相片到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管理科办理学生住宿证)。
十五、所有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音乐学、舞蹈学、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等专业的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专业复试,专业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十六、咨询电话(区号:0898):65888710(招生办)、65880571(传真)、 65882981(学生处)、65865386(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管理科)。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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