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新生入学导读及学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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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考最新信息

2011-8-03 10:26:22 文/齐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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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新同学的一封信

 

亲爱的新同学:

 

你好!

梧桐依旧绿,桂花已暗香。欢迎你在桂子山一年中最美丽的季节成为她的新主人!

祝贺你的成功!感谢你的选择!欢迎你的到来!

华中师范大学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具有百年悠久办学历史的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是一所具有雄厚办学实力并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的大学。

在百年风雨历程中,华中师大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精华,汲取外来文化养分,发扬革命文化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形成了优良的校风和独特的办学风格。

百年历程,一批批优秀青年从四面八方来到桂子山,一批批专业人才又从桂子山奔向五湖四海。华中师大已经为国家培养了二十余万人才,许多杰出青年在这里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理想,桂子山是杰出人才成长的摇篮。

这是一所美丽的校园,早春玉兰盛开,盛夏梧桐如伞,金秋桂香满园,严冬梅花吐艳;高大的樟树林四季常青,在绿色的掩映中,青砖碧瓦的古老建筑与现代化的教学楼鳞次栉比,相映生辉;这也是一片人才的丛林,有一批学养深厚、学问精淳、享誉国内外的著名专家教授,有一批极富青春活力和创造精神的中青年学者,有一批专业知识扎实和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校管理工作者。

当你来到桂子山的时候,我们已经在教学楼和图书馆里备好了座位,已经在桂花树下为你安排了晨读的石台。蜿蜒幽静的林间小径,将伴你吟诵诗词或记忆公式;汗牛充栋的馆藏图书,将成为你自由击浪的学海。

大家都知道,人生就如攀登高山,拾阶而上,一踏上桂子山的土地,你们就将开始为新的人生目标奋斗。你是前一个战役的胜利者,你一定不会满足,一定会继续保持和发扬曾经助你成功的那种奋斗精神。希望你能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生活和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去夺取人生的新胜利!你选择了华中师大,华中师大也将无愧于你的选择!

百年沿革,百年辉煌,你将和华中师大在新的百年征程中共同前进。希望你在“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以及“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的引导下,为母校的明天、为自己的未来努力奋斗,在华中师大的广阔舞台上展现出自己的风采!

当前,高等教育正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大学建设也迎来了飞速发展的新时期,华中师大也将在新的竞争中拼搏进取,去攀登办学历史上新的高峰。我校未来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百年校庆为新的起点,用20年左右的时间,把我校建设成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为了实现这个新的奋斗目标,华中师大要和你们这些21世纪的年轻学子们一起激发自己的青春活力,以昂扬奋进的姿态,去开创新的百年、新的辉煌!

新同学,我们一起奋斗吧!

你的美好人生,华中师大新的美好蓝图,都将在我们的共同奋斗中变成现实!

来吧,亲爱的同学,今天你以华中师大为荣;明天华中师大必将以你为荣!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一年七月

 

2011年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

 

1、新生凭入学通知书、高考准考证或身份证于934日来我校报到。入学请勿提前或推迟,个别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报到者,须来电或来函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待入学报到时补交有关请假证明。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到校且超过两周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学校在校内主干道设立迎新总站,负责处理报到中的问题;各院系(各专业)在校内主干道上设院系服务站,为新生办理报到、校园卡发放(需预存生活费100元)、自带档案交接、领取批扣款收据等;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办公办理缴费(已成功批扣各项费用的学生不需办理)、军训服装领取等手续。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的新生,须自行到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各种手续。

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学校在武昌火车站、汉口火车站、武汉火车站设有迎新接待站,有专车免费接新生到校报到。

2、为了了解新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新生进校后,学校要进行英语摸底考试,望新生做好准备。

3、非师范专业学生每学年开学时须缴学费和住宿费。缴费办法及标准详见《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新生缴费须知》和《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新生缴费项目及标准》。

4、新生中的共产党员,湖北省生源直接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华中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其他省(市、自治区)生源请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开学后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交到院系党务干事处代为办理。

新生中的团员来校前持团员证到原所在学校(单位)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报到后凭团员证和团员档案材料到各院系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5、按照教育部有关精神要求,高校不再统一为新生购置生活用品。因此,学生生活用品由学生自己负责购置。一般来说,在校期间所需生活用品主要包括棉絮、垫絮、被套、床单、蚊帐、枕头、凉席、水桶、脸盆等(为方便新生,我校校内学生超市设有集中售卖点,本着自愿原则购置)。

6、根据教育部教学【2011】6号文件的要求,不迁户口的新生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原件。如部分地区无法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可提供在《居民户口薄》中户主及新生所在页的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加盖户籍派出所公章的证明原件。

7、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报到后即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复查,进校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还要组织专业复查。凡体检不合格或在招生考试中有舞弊行为和其它不符合入学条件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8、新生体检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注册,取得学籍。取得学籍的学生统一办理医疗保险,一次性缴纳费用80元(政府补助100/年,个人缴纳20/年),凭参保票证领取学生病历(学生病历是医疗保险报销的重要凭证,丢失或转借他人将影响本人的医疗待遇,请妥善保管)。疫苗费根据学校预防保健工作的要求,结合体检结果另行收取。此外,学生还可以自愿购买健康平安保险,一次性缴纳费用160元(40/人·年),该保险可以报销部分医保外的自费费用。

9、我校已建成校园一卡通系统,使用校园卡可以在校内实现身份认证、在食堂超市消费等各种功能。该系统已与武汉联通的手机一卡通平台整合,可同时使用校园卡和手机卡刷卡。联通“校园信息卡”除了可插入手机使用通信功能外(新生报道前可到  http://网址未加载nu.edu.cn网页上提前选号),还可实现校园一卡通的全部功能。各位新生可自行选择是否使用。

10、新生乘火车来校,可凭我校入学通知书购买半价票。陪送新生到校的亲友,食宿自理。

新生行李不论托运或自带[包括提包、木()箱等]都可使用行李标签。标签上应工整写明华中师范大学XX院(系)、X X专业和本人的姓名,行李标签要放在醒目处。

旅途中必须遵守有关政策法令,切实注意安全,注意饮食卫生。贵重物品(人民币、证件等)应妥善保管,物品停放、中途转车、休息等各个环节要保持警惕、注意安全。

11、学校校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在武昌江边中华路乘521路;在武昌火车站乘901路、907路、59路、 538路、593路、66路、518路;在汉口火车站乘536路、724路;在汉口新华路长途汽车站乘703路、 601路;在武汉火车站乘540路到丁字桥换乘521路、581路、583路、596路、804路、401路、25路;在武昌傅家坡长途汽车站乘15路、25路、401路、510路、518路、536路、538路、593路、596路、66路、703路、715路、728路;在武汉港乘601路公共汽车到武昌广埠屯站下车即到。

邮政编码:430079

招办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传真:(02767861550

 

 

2011年新生缴费须知

 

我校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领取奖学金、助学金和生活补助费等,均是通过使用学校委托银行统一办理的个人银行卡来完成的。

学校委托中国银行武汉广埠屯支行为2011级每位新生办理了一张中国银行长城卡(以下简称“银行卡”),并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了每位新生。现将使用此银行卡缴纳学费等有关事宜介绍如下:

1、此银行卡具有存款、取款、汇兑、消费等功能。新生可凭此银行卡在任何地方的任何一家银行存取款(仅限于中国银行的网点)或汇款(任何银行及邮政储蓄所均可,汇款单填写格式:收款人为学生本人,帐号为学校统一办理的学生本人学费银行卡上的号码,收款银行为“中国银行湖北分行武汉广埠屯支行”)。

2、新生必须于2011815822期间,在当地选择一家银行,将本人应缴学费、住宿费、代收费的合计总金额加上11元(见2011年新生缴费项目及标准,另因银行要求银行卡启用后,其卡上余额不能为零,因此要求存款数大于应交总额11元以上)足额存入或汇至本人的银行卡中。以后每学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均照此办理。从资金安全等方面考虑建议学生家长亲自帮助办理,并请保管好个人银行卡及密码,注意资金安全。

3、中国银行武汉广埠屯支行将在825前后,按照学校提供的收费标准,采取集中足额批扣方式,将每位新生存入或汇入本人银行卡的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足额划转到学校帐户上。新生存入或汇入的银行卡中超出应缴数的金额仍留在卡中,由其本人自行支配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助学贷款等资助缴费的,请不要将生活费存入银行缴费卡,以免银行误将生活费当作学费划扣。

4、新生到校报到时,请学费已被划扣的新生直接到所属院系迎新点领取学校出具的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收据,同时补签《学费代扣授权书》。

5、所有新生必须缴清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后,学校方予以学籍注册。对于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缴清学费的学生,可持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及有关材料,到校后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缴清学费。助学贷款限额为每学年6000元,不足部分由新生自筹缴清,然后予以学籍注册。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及申请审批程序,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6、新生务必妥善保管好本人的银行卡,并记住自己设定的密码(到校完成首次缴费后方可设定,此前银行卡只有存入功能,没有取款功能,这可以确保存入资金的安全);每办理一笔存款或汇款,银行会给你出具一份回单,也请妥善保管,作为必要时的查询依据。

 

2011年新生缴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

A、师范专业全部实行免费教育(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400/月)。

具体有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师范)、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学(师范)、生物科学(师范)、地理科学、教育技术学(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物理学(师范)、化学(师范)、英语(师范)、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体育教育(师范)16个专业。

 

B、非师范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说明:2011年校内普通本专科学生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年。(学生宿舍由学校根据院(系)或专业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安排)

 

2、另需缴纳费用项目及标准(代收)

 

 

 

 

 

2011年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根据公安部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考取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为了能够顺利办理户口入户手续,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学生必须在当年入校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最迟不超过当年10月份,过期不再办理入户手续。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的学生,纳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管理。除退学、转学外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户口迁出,必须等到毕业后方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册》三类证件上姓名必须一致。

三、《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和《手持身份证》上的居民身份证编号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迁出地派出所查询,给予更正一致后方可将户口交到院系。

四、《户口迁移证》原住址栏填写内容必须与《录取名册》生源地一致。

五、《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六、迁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或者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七、武汉市内居民户口不能转入学校。(包括江夏区、蔡甸区、黄陂区、新洲区、东西湖区、汉南区)

八、《户口迁移证》上的项目,如和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请在当地派出所更正后交到院系,在校期间学生户口项目不予更改。.

九、户口迁移到校的学生,可在我校报考教师资格证。未将户口迁入的学生到原户口所在地报考。

十、未将户口迁移到校的学生纳入居住人口管理,并办理武汉市居住证。

注:请新生根据情况慎重考虑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咨询电话:027-67868179

 

入学报到“绿色通道”介绍

为确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华中师范大学为新生报到开辟了“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经批准收取的代收费(含只能部分缴清者)的新生,只要持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和回执单,或者持有盖有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政府或民政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附有此表),报到时我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目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缴纳学费、住宿费的新生,国家开辟了两条贷款途径:一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是国家助学贷款。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学生可以在毕业后10年内还清本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不上浮。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具体流程可以咨询当地县(市)教育局相关资助部门。

二、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所需学费和住宿费的助学贷款。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申请金额不超过6000元,并须在毕业后6年内还清本息。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以后则完全由个人承担。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的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正常完成学业。

需要贷款的新生必须在入学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包括家庭情况说明);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父母身份证的复印件;

4、《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可在我校学生资助网http://网址未加载nu.edu.cn/zz/show.asp?id=83297下载);

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此外,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日常生活困难,激励全体学生发奋成才,学校设立了近40项奖助学金,并常年提供1500多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完全可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学习需要。

为方便新生进一步了解我校各项经济资助政策,我校特开通咨询热线:180****2268(上午9:00—下午5:00)。

 

 

 

 

 

 

 

2011年新生报到程序

2011年我校迎新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新生报到程序如下:

报到示意图:

 

 

说明:

①交验录取通知书:请出示高考准考证或身份证,并上交《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录取通知书》除“本人留存”外的另一部分。

②打印报到单:含个人基本信息,如高考报名号、姓名、性别、院系专业、宿舍号、报到办理手续记载表等。

③上交自带档案:根据各省要求需要自带档案者,将自带档案交给院系并办理交接手续;师范专业学生须签订并上交《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随通知书一起邮寄),同时妥善保存交接凭证。

④领取校园卡:交费100元现金(系预存生活费),领取校园卡。

⑤签署《学费代扣授权书》:在“华中师范大学学费专用卡”上存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收费项目费用等,届时本人签字。

⑥领取批扣款收据:在“华中师范大学学费专用卡”上存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收费项目费用的学生已由中国银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成功批扣,报到时在院系服务站领取收据之后,请直接到本人宿舍。

⑦未存够足额费用的新生,请到新生迎新点财务处缴费点办理缴费手续,然后到本人宿舍。

⑧办理入住:凭缴费收据到本人宿舍并办理入住手续。

 

 

说明:

免费师范生不需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但需缴纳校园卡预存费、体检费、教材预收款、军训国防教育费和医保费。

学校在校内主干道设立迎新总站,主要负责处理报到新生中的遗留问题,无特殊要求的新生不需要到迎新总站报到。

各院系服务站设在9号楼前,实行院系服务站与迎新总站局域网连接。

新生其它需办理的业务:

1、待新生入住宿舍后,于934日到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办理健康平安保险,四楼进行电子照像,然后到一楼领取军训服装(凭缴费收据)。

2、新生体检从97开始,分院系分批组织新生到校医院体检。

3、新生党、团组织关系于开学后由院系统一到组织部、团委办理。

4、新生的户籍转入手续在新生进校后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到保卫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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