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吉林高考招生章程,艺考

吉林高考招生章程

2016-5-27 16:07:52 文/石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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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永吉经济开发区吉桦路666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供用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原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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