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吉林高考招生章程,艺考

吉林高考招生章程

2016-5-27 16:04:09 文/孟若熙

关注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街(路)3278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酒店管理(国际品牌酒店管理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会计(原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食品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原嵌入式系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药品生物技术(原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艺考相关文章

发现更多好内容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
带你看艺考艺考推送时光机
位置:艺考-高考-吉林高考-吉林高考招生章程-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咦!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