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第二批次高职(专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公告
我区今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简称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第二批次高职(专科)征集志愿录取中,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个别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征集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尚有部分剩余招生计划。现对所有第二批次录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缺额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本年度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最后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填报条件
我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第二批次高职(专科)录取填报志愿资格线为文化课总分(指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文化课成绩之和,再加政策性照顾加分)达到60分。凡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文化课总分达到第二批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本次“征集志愿”。
凡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文化课成绩未达到第二批填报志愿资格线的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作为备档考生,填报本次“征集志愿”。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投档后已按考生本人志愿出档但自愿放弃录取的考生、录取后放弃录取自愿退档的考生、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填报本次“征集志愿”。
二、填报时间、地点及办法
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
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可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nxjyks.cn)上下载《宁夏2016年报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第二次征集志愿表》(草表),填好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用户名、登录密码和志愿提交校验码登录http://61.133.219.10(电信网)或http://222.23.215.170(教育网)填报本次征集志愿。
三、注意事项
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计划缺额数等详见“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
“征集志愿”所列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四、“征集志愿”投档办法
根据考生(含备档考生)的第二次“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特别说明:本次征集是2016年度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投档录取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本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将不再对任何普通高校组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补录。
宁夏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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