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4-06 05:43:00 文/邹雷
7月31日,我院在湖南省的艺术本科录取工作已经结束,共录取考生12名,圆满完成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为:按文化和专业成绩之和排序录取,艺术(理)录取分数线为486,最高分为530,平均分为515.3;艺术(文)录取分数线为558,最高分为602,平均分为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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