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报名条件是什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报考?本站为2023年高考生整理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浙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报名条件”相关信息内容,供2023年高考及家长参考查阅。
一、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合格,折算成绩在60分及以上(高中学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10门;成绩折算方法为: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A等计15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达到B等(2016届及以前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如具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学考成绩,或同时具有“技术”科目学考成绩,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考生的高中学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二、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详情: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注:请各位考生认真查看,做好报考准备。
三、综合评价一般招生条件?
综合近年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政策来看,综合评价招生条件主要分为3大类:
1、综合成绩优秀。如南京师范大学要求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10%。
2、学科特长突出。在理科竞赛、文科赛事、科创赛事、文艺体育等赛事中获得突出成就的考生。
3、思想品德优秀。省优秀、省三好、省优干荣誉等。这种一般存在于江苏和浙江省属院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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