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新生入学须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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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0 14:10:15 文/潘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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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住宿须知

入学新生请持录取通知书、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到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住宿缴费标准见第10页新生缴费须知。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关于“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由学生自由采购,不得统一配备”的通知精神,其所需生活用品,新生可以自备,也可以报到时购买“教委指定厂商”提供的优质床上用品和日用品。为了便于学生公寓的管理及符合新生军训的被装要求,新生自备床上用品和日用品应符合以下规格和数量要求:

1.提示:床具规格(长195cm,宽90cm)

2.床上用品全套共11件(零售价420元)

具体包括:棉被一条、褥子一条、被罩两条、床单两条、枕芯一个、枕套两条、蚊帐一顶、垫子一条(硬质棉阻燃)。

为了方便学生,我校在北京市教委推荐的床上用品和日用品供应商中,选择了北京一棉通达、黄骅市康达家纺有限公司、北京凯德床上用品有限公司三个厂家,在新生报到时设销售点,新生可自由选购。

新生办理完住宿手续后,按指定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

联系电话:赛欧公寓 83952204

校内公寓 83952238

2015级新生如何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一、户籍迁入原则

1、凡属规定范围内可将户籍迁入学校的新生均可迁入。

2、户籍迁入实行自愿迁入原则。

3、生源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新生不予迁入户籍。

4、北京生源新生不予迁入户籍。

二、户籍迁入要求

1、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规定,户籍迁入必须在当年完成,不得跨年度延期办理。

2、新生《户口迁移证》最晚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交到博纳楼118房间,逾期不交则视作本人自动放弃将户籍迁入我校集体户籍的权利。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户口迁移证》原件

3、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其它背景颜色照片无效),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四、办理《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2、《户口迁移证》必须打印,并加盖迁出地派出所公章(齐缝章、农或非农章、以下空白章、迁移证右下角的迁出地派出所公章),若当地派出所无法打印则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本所无打印机故手写”,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要与录取通知书一致。

4、《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身高、血型、户口性质、婚姻状况等相关信息必须填写齐全,打印字迹必须清晰,《户口迁移证》上凡手写修改部分均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5、《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两项填写必须精确到市(县),如:XX省X市或XX省X县或XX市X区。

6、《户口迁移证》要求必须有户口性质(即“农业”、“非农业”)的章,已取消户口性质区分的地区,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在户口性质改革之前该生的户口性质(或加盖家庭户章)。

7、我校集体户籍迁入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贸大学”(不能多字少字,填错无效)。

8、《户口迁移证》要求打印字迹必须清晰有效,内容准确无误。

五、温馨提示

1、请认真阅读“办理《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按要求开具《户口迁移证》,如未按要求开具《户口迁移证》需回原籍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最晚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上交,逾期不交则视作本人自动放弃将户籍迁入我校集体户籍的权利。

2、由于新生的户籍迁入审批过程为学校集体统一办理,故需要一段较长时间,大约到2015年12月底才能完成落户手续和办理新的身份证,如学生在此期间丢失原籍身份证,或者原籍身份证到期,都将无法补办。因此,请同学们在此期间(户口迁出还未落下阶段)保管好自己原来的身份证避免丢失,原籍身份证即将到期的新生要在原籍及时补办后再办理《户口迁移证》。

3、学生在校期间户籍性质为临时集体户籍而非北京市常驻人口户籍,故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户籍管理部门概不受理任何户籍事项变更事宜(如: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学生户籍一旦迁入,在校期间户籍不得随意迁出,中途退学和毕业除外。

京内生源新生办理“农转非”须知

1、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每年10月份左右将为京内生源农业户籍性质新生办理“农转非”,办理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0日,逾期不予补办。

2、北京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规定:大学四年期间,仅为新生提供一次转为居民户籍的机会,请各位新生及家长权衡利弊,慎重选择是否将学生原来的农业户籍转成居民户籍。

3、学校在接到市教育考试院通知后(10月份左右),由各院系通知本人到保卫处(博纳楼118房间)领取农转非证明,学生可凭此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转非”。

4、无论是否办理,“农转非”证明均须学生本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自行领走。

港澳台侨新生入学须知

1、港澳台侨新生入学时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学生所在学院(系)和学校港澳台办公室报到。完成学院(系)报到程序后,请持有效身份证件(回乡证、台胞证)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及一寸照片2张到学校港澳台办公室报到并留存相关材料。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港澳台办公室请假。未经准假或逾期一个月没有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港澳台侨学生学费标准均参照《新生缴费须知》中相应专业的学费标准。

3、学费和住宿费等按《新生缴费须知》要求统一缴存。

4、请认真阅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守则》,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港澳台侨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为优秀学生设立奖学金;国家为学习优秀的港澳台侨学生设立专项奖学金,以鼓励学习成绩优异和道德品质优秀的学生。

联系电话:86-10-83952022

86-10-65976602

联 系 人:董老师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港澳台办公室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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