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缴费须知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批复:
一、缴费标准
1.学费标准:(除以下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为5000元/人、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500元/人、年
安全工程(注册安全工程师) 5500元/人、年
环境工程 5500元/人、年
统计学 5500元/人、年
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 5500元/人、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6000元/人、年
华侨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高职) 6000元/人、年
华侨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高职) 6000元/人、年
华侨学院财务管理(高职) 6000元/人、年
华侨学院旅游管理(高职) 6000元/人、年
2.住宿费标准:
校外赛欧公寓 1500元/人、年
校内公寓(1、3、4、6号楼) 750元/人、年
校内公寓(2号楼) 550-750元/人、年
校内公寓(5号楼) 1200元/人、年
3.代收费用:
体检费 122元/人
军训服装伙食费 300元/人
教材预交费(教材自愿购买) 800元/人
二、缴费方式:银行代理扣款
(一)核实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银行卡基本信息并存入费用
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会收到一张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请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和“京卡·借记卡”到北京银行所属网点,在柜台人工办理银行卡激活、设置密码业务,同时,核实该卡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本人相符,如信息相符,请在该卡中存入学费、住宿费、代收费用等,存入金额必须大于学费+住宿费(1500)+代收费用(1222元)之和至少一元。(住宿费统一预存1500元,根据实际住宿标准划转);如卡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可以在开学报到后重新办卡并缴纳相关费用。京外和远郊区县学生,如果到北京银行网点不方便,可以采用转账或汇款的方式,将相关费用按照规定存入卡中,开学后再到临近的北京银行网点激活银行卡,银行卡未激活不影响转账汇款和扣缴费用。转账汇款时请确认相关信息,开户名为学生本人的姓名,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丰台支行。
例如:某生被我校英语专业录取,其应在卡中至少存入8723元(6000+1500+1222+1)。
(二)缴纳学费的代收费用
1.银行代扣学费和代收费用
银行于8月20日后开始代扣学费和代收费用。
2.发放学费、代收费发票
银行代扣成功的学生的发票,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各院系,开学后由各院系组织学生领取。预收教材费收据到北京经贸崇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领取。
(三)缴纳住宿费
1.银行代扣住宿费
新生确定了住宿后,由学生公寓将学生入住信息录入系统后,银行代扣与本人所住宿舍相应的住宿费,批扣住宿费时间在10月1日之后。
2.发放住宿费发票
银行代扣成功后,将住宿费发票发至各院系。
(四)以后年度缴纳费用
1.银行代扣学费和住宿费
以后年度的学费和住宿费同时由银行批量扣款,请在每年的8月20日之前将应交费用存入北京银行卡中。
2.发放学费、住宿费发票
银行代扣成功后,将学费和住宿费发票发至各院系。
三、注意事项:
1.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京卡·借记卡”中的基本信息有错误的新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北京银行丰台支行更改基本信息,或在北京银行所属的任何一家网点更换一张新卡,报到后将更改后的卡号及时通知财务处。
2.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京卡·借记卡”是学生在校期间用于缴纳学费、住宿费、代收费用及发放勤工助学等劳务费的重要金融工具,请妥善保管。学生在校期间应缴纳的学费、住宿费及入学时缴纳的代收费用均需存入此卡,如果卡丢失,请用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在北京银行所属的任何一家网点办理新的“京卡·借记卡”,并将新卡号及时通知财务处。
3.以后年度学费、住宿费的缴纳仍然采用银行扣款的方式,学生须在每年8月20日之前,到北京银行任意一家网点或者通过转账汇款方式,将应缴费用存入“京卡·借记卡”中,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每年8月20日之前只需存入住宿费,待银行代扣成功后,学校将发票发至各院系,学生到院系领取缴款发票。
4.缴费发票是重要交费凭证,是学生退费的唯一依据,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务处
2015年7月
温馨提示
※ 到银行办理存款手续时,请注意安全。
※ 注:由于录取时间问题,外地及有些学生没有随《录取通知书》收到“京卡·借记卡”,这些学生请于报到时到财务处现场办公处领取本人“京卡·借记卡”并将学费、住宿费及代收费用存入“京卡·借记卡”。
※ 校本部附近北京银行所属网点:
三环新城支行:丰台区丰桥路7号院8号楼28号(三环新城小区内)。
新生助学贷款须知
各位新同学:
首先,祝贺你们取得优异的成绩,并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录取。学校为保障品学兼优、学境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市教委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现将申办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事宜介绍如下:
1.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①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⑥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
非京籍学生可积极在当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无需担保或抵押的助学贷款。详情可咨询学生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
3.
未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地区的学生在京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需提供的材料:
* 材料1、北京生源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必须加盖“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公章,且盖章的时间必须是申请年度内,居委会和**或单位的公章一律无效。)及低保证明(《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之一的复印件A4纸一份);
外地生源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北京市国家助学贷款贫困证明》原件(必须加盖“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公章,且盖章的时间必须是申请年度内,居委会和**或单位的公章一律无效。特困证明应是带红章的原件,复印件和传真件一律无效);
* 材料2、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的助学贷款申请书(200字以上、A4纸);
* 材料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进校填报);
* 材料4、父亲和母亲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要求:身份证要正反两面都复印。若父亲和母亲或监护人无身份证,须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 材料5、家庭户口簿复印件(A4纸),要求:户口簿各页全部复印,其中家庭地址页、父亲情况页、母亲情况页这三页必不可少;
* 材料6、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黑白或彩色);
* 材料7、学生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进校后);
* 材料8、新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老生需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并由院系盖章(一门或以上成绩不合格者无贷款资格);
* 材料9、已婚学生须提供配偶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个人经济收入证明;
* 材料10、未满18周岁申请贷款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的书面意见。
4.
根据北京市《关于市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北京市民政部门已停止出具《北京市国家助学贷款贫困证明》,并统一调整为由申请人按程序申请低收入或低保家庭认定,符合条件的领取低收入证或低保证。京籍学生符合条件的需领取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方可申请北京银行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
5.
未办理成功生源地助学贷款且符合国家贷款条件的学生在入校报到当天,到学生处“绿色通道”处办理相关手续。
6.
《北京市国家助学贷款贫困证明》或低收入证、低保证由学生暂时自己妥善保管,待签约时交给银行。
※备注:后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北京市国家助学贷款贫困证明》,表格复印有效。贷款分为学费贷款和生活贷款,学费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年,生活费不超过1000元/年。贷款总额不超过6000元/年。如有不明事项,请拨打咨询电话010-83952279。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处
2015年7月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