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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聊城大学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励、社会资助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绿色通道”等制度为重要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
聊城大学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素质拓展、发展型项目资助等奖助。
工作介绍
一、校长奖学金
用于奖励专业学习成绩突出,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突出的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全面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
二、十大优秀学生
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能力强,在专业学习、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等各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
三、英才奖学金
用于奖励专业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能力强的学生,评选名额按参评学生总数的1%确定,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
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好、综合测评成绩优秀的学生。一等奖学金评选名额按参评学生总数的5%确定,奖励标准为每人1200元;二等奖学金评选名额按参评学生总数的10%确定,奖励标准为每人800元;三等奖学金评选名额按参评学生总数的15%确定,奖励标准为每人500元。
五、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
六、自立自强之星奖学金
用于奖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自立自强、乐观向上、奋发成才、顽强拼搏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候选人为“每周一星”。学期中“每周一星”每周推送1人,每人奖励300元。
七、临时困难补助
用于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定性的经济困难,包括身患大病、重病的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学生,家庭遭遇不幸造成学习、生活困难的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每人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5000元。
八、专项补助
专项补助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由学校研究确定,以现金或慰问品的形式发放。
九、勤工助学
学校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酬金原则上不低于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适当上下浮动。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参照聊城市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5元人民币。勤工助学岗位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学生特点设置,一般为每学年初设置,公开招聘。勤工助学工作是聊城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如表现优秀,可获得聊城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十、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开展困难认定,对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发放困难补助及必备生活用品,保障他们入学后的基本生活。
十一、素质拓展
学校每年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技能培训、游学等素质拓展项目,以此激励学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学习综合创新技能,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断地应用到实际生活工作中。同时通过开展各类素质拓展活动,充分激发学生个人潜能, 培养乐观的心态和坚强的意志,提高沟通交流的主动性和技巧性,树立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团队精神,增强合作意识, 从而大大提高学生们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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