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拟认定结果查询
在个人申请、中学推荐的基础上,经我校审核,测试,并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我校确认部分考生为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拟定人选。考生凭网上报名时所用用户名、密码登陆我校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状态查询栏目可查询本人的拟定结果。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拟定结果在上报相关省份省级招办审核后,将于3月份下旬在我校招生网及相关省份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两周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我校将于4月20日前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5月10日起,阳光高考平台将集中公示高校所有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信息。我校最终入选考生名单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江苏省自主选拔优录对象还须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填写《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并报送我校招生办公室,未报送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外省(除江苏省)自主选拔优录对象还需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并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未报送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以上工作具体要求,将在名单公示时予以通知。
有关说明:
1、自主选拔录取文化课各科类分等级资格线:
江苏省
等级 科类 | A | B | C |
理科 | 267 | 253 | 243 |
文科 | 264 | 256 | 250 |
外省
等级 科类 | A | B | C |
理科 | 245 | 230 | 220 |
文科 | 258 | 251 | 237 |
2、对于获得奖项级别较高,获奖项目较多,面试特别优秀的考生综合考虑,给予一定优录政策。
3、享受政策中标注为限报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只有在报考工业设计专业时方可享受相应优录政策。
4、自主选拔录取享受政策说明:
我校对取得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取得自主选拔优录政策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设置自主招生志愿,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如未设置自主招生志愿,则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志愿,且我校仅能对未投档到其他高校的学生按其所享受优录政策实施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将我校填写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考生所取得的优录政策只在本科一批录取时执行。
(1)、江苏省考生优录政策。
等级 | 录取 | 专业安排 |
A | 成绩达到本一线则予以录取。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加10分安排专业。 |
B | 在我校1:1投档线下15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本一线。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满足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之一;未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加5分安排专业。 |
C | 在我校1:1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本一线。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满足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之一;未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加5分安排专业。 |
(2)、外省考生优录政策(除江苏省)
等级 | 录取 | 专业安排 |
A | 成绩达到重点本科线则予以录取。 | 加15分安排专业。 |
B | 在我校1:1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重点本科线。 | 加10分安排专业。 |
C | 在我校1:1投档线下10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重点本科线。 | 加5分安排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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