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省6所(黑龙江建筑职业学院、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大庆职业学院)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2所(黑龙江科技学院、鸡西大学)院校面向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定向单独招生。单独招生院校第一阶段的报名工作已于2010年11月末结束,为防止考生漏报,维护考生根本利益,经研究决定, 8所单招院校于2011年3月初与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补报名同步进行一次单考补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报时间与报名方式
补报时间:2011年3月5日—3月15日,考生直接到院校招生办报名。
二、报名条件
请考生登录院校网站查看院校招生章程。
三、我省8所院校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名工作须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严防违纪、作弊行为发生,确保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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