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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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09:03:39 文/施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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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校本部:      上海 市 松江 区 车亭公路      1788
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2011年依法自主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高中三校学制学费      元/年
1物流管理文理10103年10000
2报关与国际货运文理20203年10000
3集装箱运输管理文理553年10000
4国际航运业务管理文理10103年10000
5港口业务管理文理553年10000
6国际商务文理10103年10000
7会计文理10103年10000
8商务英语文理10103年10000
9商务日语文理10103年10000
10酒店管理文理10153年10000
11旅游管理文理10103年10000
12会展策划与管理文理1053年10000
13信息传播与策划文理10103年10000
14传媒策划与管理(网络传播)文理10103年10000
15计算机应用技术文理10103年10000
16计算机网络技术文理10103年10000
17软件技术文理553年10000
18护理文理40403年10000
19机电一体化技术文理15153年10000
20模具设计与制造文理10103年10000
21应用艺术设计(展示设计)艺术10153年10000
22应用艺术设计(环境设计)艺术10153年10000
23电脑艺术设计艺术553年10000
24装饰艺术设计艺术553年10000
合   计260270
 注:退役士兵招生计划3名,含在高中生计划中,“按市教委有关规定单独组织文化测试并录取。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所有考试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执行
九、录取规则测试科目: 每门单科满分150非艺术类   高中生:文科   语文、英语                   理科   英语、数学 三校生:文科   语文、英语                   理科   英语、数学三校生技能加试:信息技术基础(笔试)(其中报考计算机类专业加试方式为上机操作) 艺术类(高中生、三校生)   文化科目:语文、英语加试科目:素描、色彩注: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院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素描、色彩)。 录取规则:达到学院规定的录取资格线,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次序、专业志愿次序,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照高中生及三校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若学院一志愿有缺额,依次录取二、三志愿考生;并公示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1. 非艺术类高中生录取:分文理按二门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 非艺术类三校生录取:分文理按二门文化成绩的总分+技能成绩的50%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 艺术类录取:按二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 加分政策(以下加分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最高分,不做累计加分,并记入总分排序)。
加分项目相关证件分 值
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证书原件市级20分、区级10分
高中阶段获得区以上学科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星光计划”职业技能竞赛者证书原件二等奖以上15分、优胜奖以上10分
高中阶段获得市或区以上体育单项竞赛前六名者证书原件市级15分、区级10分
获得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及以上证书者证书原件高级15分、中级10分
烈士子女区民政局证明20分
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区侨联证明10分
少数民族区民委证明5分
注: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以上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须持有关证明(原件、复印)在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时交我院审核。
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新增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根据批文执行)
住宿费标准每学年 2000 元,4人/间,沪价费(2003)056号
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4元/人;测试费26元/门;艺术类专业测试费50元/门。{沪价费[2006]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021-57803530   57803531 57800622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57803607
十四、网址www.lidapoly.edu.cn    www.网址未加载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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